
编者按:本文来自每日经济新闻,作者:甄素静,36氪经授权转载
昨日(3月11日)上午,深圳市住宅和建局发布《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撑房地产企业加速复工复产的若干办法》的告诉(以下简称告诉)。告诉要求,对已批未开盘、已批在售项目,答应现场开盘、敞开线下售楼处。
但有必要留意一下的是,最新告诉中,关于此前规则的暂停生意人员带客进入小区看房活动,并未有最新作业指示。
为缓解企业资金压力,告诉指出,请求预售的商品房项目,不再要求提交项目资本金余额证明。具有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的企业,在确保工程质量、工程进度、修建工程款等项目相关费用按期足额付出前提下,可向监管银行请求冻结不超越预售资金总额的20%;房地产一级开发企业部属项目公司,母公司许诺对其权利义务承当无限连带责任的,可向监管银行请求冻结不超越预售资金总额的20%。
此外,告诉还提出,顺延项目交给时刻和开发资质处理时刻。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期交给的房地产开发项目,商品房买卖合同华夏确认的交房日期可根据本地疫情完毕时刻顺延。受疫情影响导致房地产开发资质(一级在外)不能在有用期内处理核升、连续的,视同原资质持续有用,可在本地疫情免除后3个月内按规则请求处理。
深圳市住宅和建设局官网截图

